2006年5月1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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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一个百姓承受不白之冤
江干检察官依法公正处访感动得上访人当场脱下“状衣”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汪锦国 颜文佳

  本报讯 昨天,又是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的检察长接待日。这项制度在江干区检察院已坚持了整整16年,成为雷打不动的一项传统项目。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实施后,检察院“给每一位信访者一份书面答复”的规定,让上访者更加明明白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了越级上访。近日,继被授予一等功不久,江干区检察院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被评为“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没有到满腹冤屈、无路可走的时候,老百姓一般是不会到检察院上访的。为了不让一个百姓承受不白之冤,江干区检察院历来都很重视涉检信访工作。早在2002年,就在原已建立的控申举报首问责任制和承诺制基础上又出台了《控申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首办责任制不仅仅是控申部门的责任,而是整个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的责任。
  去年3月28日,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丁华光驾驶超载且制动失灵的货车撞死李胜文这起交通肇事案,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当时,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死者家属另行提起的民事赔偿也仍在审理阶段,嫌疑人还没有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可死者家属不知从哪里听说,肇事司机可能会被判处缓刑,从而影响其经济赔偿,于是就认为司法机关处理不公。死者家属、朋友等五六人携带100余名同村人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印章的控诉书来到江干区检察院上访,要求严惩肇事司机。死者的父亲还身着“司法腐败,我儿死不瞑目”字样的白衬衣站在检察院门口,引起不少过往路人的围观。
  检察院立即将上访者请进接待室,捧上一杯杯热茶,稳住了大家的情绪。随后,检察官耐心做起了上访者的思想工作。考虑到上访人员法律知识欠缺、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甚了解,检察官耐心地向他们解释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并告诉他们,如果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检察机关请求抗诉或者向法院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办案人员以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反复劝导,来访人员激动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来,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当场脱下了“状衣”。
  “信访案件处理得是否得当,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信访条例》实施后,江干区检察院还规定,凡是上访案件都必须给予书面答复,无论是否受理,都让上访者明明白白。到目前为止,该院共采取人性化书面答复涉法涉诉案件21件。多次上访的申诉人吴某说:“虽然检察院没有支持我的抗诉,但看了书面答复,我表示理解。”